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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被“疯狂计划”毁掉的农办主任 |
——南漳县农办原党组书记、主任木其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剖析 |
数数剩下的时间不多,我‘疯’了,迫不及待地勾画出最后一个‘五年计划’:实现‘三个一’目标,即一套房、一台车、一笔款……”这是湖北省南漳县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简称“农办”)原党组书记、主任木其林在退休前的“美好”规划。
在“五年规划”的影响下,木其林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背道而驰,对反腐败的高压态势视而不见,把手中的权力作为生财之道,既毁了自己,也带坏了风气,其所在的单位发生了“塌方式”腐败。
他的“美好”规划,终究是黄粱一梦。
每平方提取2元“管理费”,借机索贿、肆意分赃
“不经招标,擅自将800多万元的工程发包给施工企业……”2017年,南漳县纪委收到多封关于木其林的信访举报。
在经过缜密初核之后,南漳县纪委于2018年5月初,决定对木其林正式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时间太紧,来不及招标。”2014年6月,木其林以此为借口直接与企业老板杨某、吴某签订了农村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合同,对“251”省道沿线11个村的农户进行房屋改造、外墙面刷白等环境整治建设。合同约定外墙刷白工程按实际粉刷面积每平方米28元的价格结算。
“农办是个穷单位,希望两位老板支援一下。按实际粉刷面积每平方2元的标准提点费用结算招待费。”木其林召集副主任刘必军、唐兆友和工程老板杨某、吴某等人商议。为了方便结算工程款,杨某、吴某对农办的这一要求满口答应。
2016年1月,刷白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共计960.35万元。县农办按合同约定预拨给杨某、吴某工程款共计702.25万元。
随后,木其林立即安排分管机关财务的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必军催促两位老板给个体餐馆老板方某转账24万元用于结算农办招待费,杨某另提取20万元现金交给刘必军保管。
“我马上要离开农办,那笔钱终究是个隐患。”“长期放在我这里也不是办法,不如分了它!”木其林、刘必军两人一拍即合。次日下班后,刘必军看工作人员都已下班,就将紧锁在文件柜里的20万元现金与另一笔套取的资金2.6万元一并与木其林等3人私分,木分得10万元,刘分得9.6万元。
经查,木其林还先后三次收受工程老板杨某“感谢费”25万元。
利用四条渠道捞钱,挖空心思、雁过拔毛
木其林任农办主任期间,县农办每年经手的“三万”活动资金、项目奖补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达数百万元。他瞅准采购垃圾桶子、垃圾车子、处置水泥包子、拨付奖补款子等机会,肆意“捞钱”。
2013年全县开展“洁万家”活动,农办牵头负责采购2000只垃圾桶,木其林将订购的860只不带铁皮内胆的垃圾桶按带铁皮内胆的垃圾桶给销售公司支付货款,每只多支付100元。之后,该公司退还差价款8.6万元,木将其挥霍一空,并收受“感谢费”1.4万元。在本次垃圾桶采购中,木其林还瞅准政府调整资金拨付渠道的机会重复开票,套取货款5.586万元装进个人腰包。2015年,农办再一次牵头采购垃圾桶,木其林又故伎重演“捞”得3.2万元,并收受“感谢费”3万元。木其林在两次垃圾桶采购中共计牟利21.786万元。
“这一沓沓发票,就像一摞摞百元大钞放在我的手上。”每一次采购的机会,都是他捞钱的机会。2013年,农办牵头采购200台垃圾车,某公司退还货款9万元,木其林将其中7万元用于账外结算农办招待费,余款2万元被木其林伙同刘必军等人私分。木其林还收受某公司“感谢费”2万元。
2013年,南漳县某企业捐赠价值100万元的水泥2600吨,支持农村“三万”活动,木其林“捞钱”的机会又来了。他在调拨“水泥包子”中克扣、截留360吨水泥,委托亲戚销售,牟利11.32万元。
“看着财务帐上剩余的资金,心里直痒痒。”木其林在即将调离农办时,他给四个“靠得住”的村拨付奖补资金13万元,并让各村迅速套出资金退回农办,存入“小金库”,供单位及个人奢靡、挥霍。
实行“四改”伎俩挥霍,胆大妄为、顶风违纪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后,木其林等人仍不收敛、不知止,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
木其林等人绞尽脑汁、铤而走险,采取向企业收取“评审费”、向工程老板收取项目管理费、套取项目资金等方式捞得75.3万元,存入“小金库”,用于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大吃大喝、个人日常消费等账外支出。
“奖金福利要足额兑现,应算尽算,应给尽给,但要吸取某单位每人清退4万多元的教训,做到‘四改’,即:改明补为暗补,改批发为零售,改补钱为补物,改公开为秘密。”2015年1月,木其林在工作笔记本中记录着他的讲话要点。
木其林等人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抛在脑后,总是变着法子把“小金库”的钱花出去。2014年中秋节,木其林安排财务人员从单位“小金库”中直接为单位11名在岗人员每人发放1000元“慰问金”。先后多次安排财务人员采取虚列酒店“餐费”、账外记账等方式从“小金库”列支,为单位干部职工发放米、油等物资。据“小金库”账目显示,该单位购买高档烟酒、农副土特产品和购物卡等花费10余万元。
“几乎每天都在吃喝,断顿不断天。”县农办在2014年、2015年间,在编仅9人,竟将某酒店作为单位的“内部食堂”“采购中心”,产生招待费等40余万元,其中20多万元在没有派出单位接待公函或电话记录、就餐审批单、餐费发票等情况下账外结算。
“小金库”还是木其林等人私人消费的“钱袋子”。2013至2014年底,木其林在县城某水果店私人共计购买了6000多元的水果,他让餐馆老板方某先去结账,再编造就餐单,经他签字后从农办“餐费”中列支。
“主动”上缴3万元赃款,避重就轻、欲盖弥彰
在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时,木其林、刘必军等人多次串供,隐瞒事实,一错再错。
木其林得知同案他人准备向纪检监察机关自首其分得赃款3万元时,随即电话联系刘必军、杨某、吴某等人再次见面,让大家统一口径,串供堵口。
“我已经主动上缴了3万元违纪款,咋还要留置我?”木其林在被采取留置措施之初,故作委屈。之前,木、刘二人曾向组织分别上缴了3万元,以掩盖其他违纪违法事实。
留置初期,木其林多次表功、喊冤、装穷、叫苦,企图蒙混过关。
随着调查的深入,南漳县农办四人“塌方式”的贪腐窝案渐渐浮出水面。在铁一般的事实证据面前,木其林等人不得不低头认罪,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经查,木其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职工福利、违规公务接待;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单位受贿44万元,涉嫌共同贪污公款31.287万元,涉嫌个人贪污公款36.106万元,涉嫌个人受贿42万元。
目前,南漳县纪委监委给予木其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法所得如数收缴,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案中的其他人员,均已依纪依法给予处理。
“血的教训要牢记:鸿门之宴千万不能吃,会被‘醉倒’;不义之财千万不能收,会被‘压倒’;法律高压千万不能碰,会被‘电倒’。”高墙之内,木其林痛心疾首,但一切都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