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密切教育系统党群、干群和师生关系,严肃查处发生在教育系统的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问题,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的通知》(鄂纪发【2012】10号)要求,现就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工作范围。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单位。
(二)治理内容和解决的突出问题。
1、着力解决玩风过盛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干部带彩打牌、参与赌博,利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等行为。
2、着力解决作风粗暴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干部服务意识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让群众跑来跑去、领导批来批去、部门转来转去、会议开来开去,简单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对群众采取“拖、推、哄、骗、吓、骂”等粗暴方式,搞强迫命令;对群众疾苦置若罔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是想法解决,甚至一推了之等行为。
3、着力解决办事不公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干部违反民主集中制规定和基层事务决策程序,独断专行,失职渎职;多头执法,违法行政,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耍威风、搞特权,巧立名目,吃拿卡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在基层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优亲厚友;违规干预和插手经济活动,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甚至与民争利等行为。
4、着力解决奢侈浪费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干部违反廉洁从政、廉洁从业和廉洁履职有关规定,超标准兴建或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用公款或集体资金旅游或进行高消费娱乐,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请客送礼、相互吃请,或滥发奖金、补贴,或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利用婚丧嫁娶事宜收钱敛财等行为。
二、工作步骤及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2年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中旬)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治理重点、目标要求和具体时限,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以及省教育厅直属各单位按要求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7月下旬至7月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省教育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及所属干部对照专项治理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查找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各单位的自查整改计划要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重点检查(8月上旬至8月中旬)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省教育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要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各项要求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情况以及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受理举报、接待来访等方式对部分基层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问题突出的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发生在身边的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采取适当方式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四)建章立制(8月底至2012年年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结合实际,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教育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督促和查办典型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省教育厅直属单位根据整体工作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组织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以及省教育厅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所属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腐败案件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推动问题尽快解决。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各治理专班要认真负责,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
(三)搞好结合,加强宣传。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与“三抓一促”相结合,严格执行“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的要求,不断转变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狠抓工作落实;要坚持与教育行风建设相结合,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廉洁从教意识,不断规范办学行为,着力解决教育乱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坚持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优化办事程序,缩减中间环节,更好地服务师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治理成效和先进典型,积极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监督,注重实效。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全省教育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对治理工作不落实,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问题进行深入排查,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找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处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腐败案件,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各阶段工作情况,请及时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市州教育局和党的关系归口市州的高等学校,按照市州党委、纪委的要求,认真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
严肃查处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
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蔡民族 省委高校工委书记、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陈安丽 省教育厅厅长、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厅党组副书记、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主任督学
副组长:严学军 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王安怀 省高校纪工委书记、工委委员、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成 员:欧阳建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黄 俭 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工委委员
徐金山 省教育厅巡视员
徐雁冰 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工委委员
张金元 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工委委员
余学敏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
邓道玉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
孙望安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涂桂辛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刘怀俊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监察室,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教育厅监察室主任王洪波同志担任。
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
奢侈浪费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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